| 200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考生考试成绩定于7月5日12:00予以公布,现将成绩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形式
2007年学业考试成绩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招考办”)统一公布,以广州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成绩证明为准,今年我市学业考试成绩将通过四种形式公布:
1、广州市招考办免费向在中招网上报名时已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或小灵通号码的考生发送成绩信息。
3、考生可拨打信息台电话16880212进行查询(收费每分钟1元)。
4、由广州市招考办统一打印考生成绩证明,于7月8日通过考生毕业学校(报名点)发给考生本人。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回毕业学校领取成绩证明。
二、成绩公布时间
学业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电话热线查询和手机短信息的开通时间是7月5日中午12:00。
三、成绩复查办法
2、成绩复查申请及录入复查数据时间:7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考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证明于7月12日通过区、县级市招生办交给考生毕业学校(报名点),由毕业学校(报名点)发给考生。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二○○七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