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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房:拟租售并举
ng128.com  发布:2008-04-24 10:00:37  来自:广州政府网  浏览:
广州经济适用房拟租售并举,廉租房建设规模将大幅提高 
 

 
  “住房保障一定要实现无缝对接,让不同层次的人都能根据自己的实力获得一份保障。住房保障中只有廉租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是不完善的。”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


  (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 李瑞香)广州首次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结果表示,目前广州全市约有7.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住房保障规划即将调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并举政策,以解决达不到廉租房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目前住房体系存在断层


  广州历史上首次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日前进入尾声。据了解,本次调查中,广州全市十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上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的家庭均被纳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范围。根据初步统计,广州十区约有7.7万户家庭符合条件,约53%接受调查的家庭需要廉租房保障。


  调查发现,在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有一部分人达不到廉租房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情况,他们希望能够承租一些租金比廉租住房贵但比市场租金又便宜的经济适用住房,这表明广州目前的住房梯级消费结构中仍存断层问题。


  “住房保障一定要实现无缝对接,让不同层次的人都能根据自己的实力获得一份保障。”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分析指出,如果住房保障中单纯只有廉租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是不完善的。


  据了解,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正在统计7万多户住房困难家庭中希望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数量,并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并举政策。


  大幅增加廉租房建设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广州市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将考虑进行调整,按照2008年的保障型住房建设计划,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配置比例约为1:9,下一步将科学调整廉租房的建设比例,大幅度增加廉租房建设。政府将把中心城区闲置土地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表示,调查结果将作为2008年到2012年的住房保障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依据。谢晓丹告诉记者,今后广州廉租房的建设将考虑到群众的生活成本,让各区产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可能在所在区内解决。政府将通过改建、收购房改房,盘活政府的直管公房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同时,结合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让新建的保障型住房小区尽可能在各区都有分布。


  谢晓丹表示,今后公建配套要考虑先于住宅而建,市场、学校、公交站场的布局、医院等设施要先建设,等房子提供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后,配套就已经启用了。现在是同时建设,公建配套会有些滞后。


  评估劳动能力确保不养懒人


  如何保证住房困难家庭的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让新增住房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谢晓丹表示,这次调查已经基本建立了一个市、区、街、社区居委会四级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每年3月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把变化的情况到所属街道居委会登记申报。对于没有入户调查的家庭,可以直接到社区居委会登记,从而实现动态、长效的保障机制。另外,房改办住建办将考虑以这个系统作为基础,让今后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打分、轮候、公示等程序在这个系统内自动进行,减少行政成本,减少人为影响,杜绝以权谋私,黑箱操作。


  为了不让住房保障养懒人,今后政府将考虑对住房困难家庭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区分不想就业和无法就业,对确实不愿就业单靠政府保障的情况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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